今日主筆諶塵
  沿街張貼公告不妥環衛堅持撕毀無錯
  日前,在河南鄭州金水區,貼在臨街牆面上的區政府房屋征收通告,被環衛工撕毀。
  鄭州市環衛處負責人認為,雖然以往對政府部門張貼的通告,曾口頭通知環衛工特殊對待,但沿街張貼通告確實違反了《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》第25條,應予禁止。大概是習慣了被特殊對待,金水區房屋征收辦負責人對通告被撕感到不可思議,因為沿街張貼通告是“多年沿襲下來的工作慣例”,並且是徵遷的“最主要告知方式”。
  環衛工對區政府的拆遷通告不搞“特殊對待”,這種負責的態度值得點贊。環衛管理條例作為地方法規,當地政府部門理應帶頭遵守,即便是為了公共利益,也不應違規張貼。城市建設和管理在不斷完善,政府部門的某些“工作慣例”也該調整了。
  要錢就撤銷榮譽政府決定豈是兒戲
  在奔走12年,為亡妻爭取到一紙見義勇為榮譽證書後,貴州興仁縣居民孟榮國面臨艱難抉擇:是接受政府按事發當年標準給予的3510元補助,還是冒著被撤銷榮譽稱號的風險,按認定榮譽前幾個月頒發的規章去爭取58萬元撫恤金?
  為了58萬元,他已奔走兩年,結果是:縣領導認為,當初的“見義勇為”決策程序有問題,正考慮是否撤銷。副縣長靳龍方說,“如果孟不再纏訪,我不想撤銷”。看來,“程序問題”也可以消失。它更像是個交易籌碼。
  孟榮國奔走12年得到的,原來縣領導一句話就能一筆勾銷。領導說撤銷就撤銷,說不撤銷就不撤銷,這聽起來豈不像兒戲一樣?  (原標題:燕山快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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