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深圳商報訊】(記者 包力 通訊員 張整合負債建國)記者昨天從龍崗法院獲悉,日前,該院對一宗虐待親子致死案件作出一審判決,依法以虐待罪判處被告人黃某雲有期徒刑4年。據瞭解,該案是近十年來龍崗法院審理的第二宗虐待案。
   龍崗法院審理查明,2009年5月18日,被告人黃某雲生下兒子小樂樂,此後便一直在家照顧孩子。其時常認為兒子不聽話,動輒打罵,常致小樂樂身上多處淤青。2012年11月29日,黃某雲記憶體再次因兒子“不聽話”,將其推倒,致其撞到電視櫃,頭部受傷倒在地上,被緊急送到醫院搶救,但最終未能救回。黃某雲隨之被逮捕。
   龍崗法院審理後認為,被告人黃某雲打罵虐待兒子致其死亡,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。鑒於其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,依法可從輕處罰。 關鍵字行銷 (原標題:打罵三歲半兒子致死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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