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漫畫:村官腐敗
  村主任借安置房建設斂財關鍵字千萬——

  失控好房網的土豪村官
  核心提示:村官不是官,卻作太平洋房屋為黨和政府的“神經末梢”,成為新農村建設中的推動者、實施者,他們手中權力不容小覷。在永嘉,一位村主任在土地拆遷、安置房建設等項目上瘋狂掠奪集體資產,短短幾年間,竟斂財3000多萬元。“小村官大貪污”敲響了農村基層反腐的警鐘。
  日前,備受關註的永嘉縣新橋村安置房案在永嘉縣法院開庭審理,原本只租辦公室能容納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擠進了400多名村民旁聽。
  檢察機關指控,新橋村村委會原主任餘乾壽利用擔任村委會主任的職務便利,涉嫌受賄3399萬商務中心餘元,職務侵占199萬餘元。
  其實早些年,餘乾壽在村裡威望很高,在他帶動下,新橋村集體經濟快速發展。一個村民眼中的“能人”,為何突然之間,成為攫取了千萬錢財的階下囚呢?
  開好車,買豪宅——

  村官為何越當越富
  今年58歲的餘乾壽,個子不高,有些禿頂。雖然只有小學文化程度,但是在不少村民眼中,他是個頭腦活絡的能人,
  一名知情人向記者描述餘乾壽曾給他的“金燦燦”印象:上世紀90年代,大家流行把BP機別在腰間,一般掛條鐵鏈,但餘乾壽不同,他掛的是金鏈;他的妻子不僅兩隻手上戴著金鏈子,連腳腕上也掛著金鏈子。
  新橋村,位於永嘉縣的甌北區塊,與溫州市區僅一江之隔。
  2007年下半年,由於城鎮化建設需要,江北街道不少村被徵用大量土地,根據土地徵用政策和各村被徵用土地面積,永嘉縣政府決定將26.5畝三產返回土地指標分配給新橋村,用於建設新橋第三期安置房。
  此時,餘乾壽是新橋村村委會主任。為了安置房的建設,他忙裡忙外,到處找開發商、代建商,跟政府各個部門打交道。看著他每天為村裡的事操勞,村民感激在心,見人就誇餘乾壽是真心為百姓辦事。
  然而,時間長了,村民們覺得有些不大對勁,家裡沒有實業的餘乾壽突然變得很有錢:2009年至2010年,餘乾壽名下的房子越來越多,花了500多萬元在溫州市區買了房,裝修費又用去170多萬元;沒過多久,又在溫州市信河街置下一處500多萬元的房產。他還花了230多萬元給自己買了保時捷和凌志轎車,又給3個女兒買了兩輛奔馳和一輛寶馬。
  假協議,真撈錢——

  安置房成了搖錢樹
  經調查才發現,這位錶面上給村裡做了諸多貢獻的村主任背後,隱藏著一個巨大的利益鏈。
  早在安置房建設之初,餘乾壽的“算盤”已經開打了。
  2007年,新橋村傳出要建設安置房後,餘乾壽就四處聯繫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代建企業。“當時,村裡的集體經濟很薄弱,但整個項目投資需要2億多。”一位知情人說,沒有房地產開發經驗的村幹部和村民很著急,因為村裡沒有資金,需要房地產開發公司墊資,萬一他們不肯的話,意味著安置房建設就泡湯了。“大家一股腦把希望寄托在餘乾壽身上了。”
  實際上,市場行情並非如此。根據永嘉縣規定,代建安置房,相關公司可以得到3%的代建費,這對不少公司來說,屬於旱澇保收的“香餑餑”。因此消息傳開,不少房地產公司都表示對這個項目感興趣。
  餘乾壽利用了村民焦急的心態,不斷在村裡放風,見到人就大倒苦水,說這個項目推進太難,因為縣裡卡得太死,而且沒有企業肯墊資。
  正當村民擔心這個項目建不成時,“好消息”傳來,經過種種努力,餘乾壽聯繫了兩家企業,他們肯先墊資,但有附加條件:除了3%的代建費之外,還要額外的金額來彌補。
  既然如此來之不易,新橋村村民們自然高興。新橋村村兩委及村民代表大會立刻通過決議,決定由浙江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、永嘉縣和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代建新橋村第三期安置房,並由餘乾壽代表村委會跟兩家公司簽訂代建協議,協議約定兩家公司收取總造價額的3%作為代建費,並以此上報有關部門審批開發建設手續,同時規定兩家公司以成本價享受109套代建安置房。其中昌泰公司獲得新橋大廈、新橋商貿大廈安置房66套,和田公司獲得新橋商貿大廈安置房43套。
  在皆大歡喜時,村民萬萬沒想到的是,這個協議之外,餘乾壽和這兩家公司有另外一個見不得人的“協議”:這109套房子獲得利潤,這兩家公司要和餘乾壽對半分。
  小村官,大貪污——

  機關算盡終究落網
  很快,新橋村的安置房工程紅紅火火上馬了。
  雖然有私下協議,但餘乾壽明白要拿到錢,必須儘早落實這個協議。
  首先要搞定的,是兩家房地產公司。新橋村和兩家房地產公司的協議簽署後,這兩家公司突然出現了一個共同的合伙人,名字叫陳偉榮。而這人,其實是餘乾壽的朋友。
  在2008年,陳偉榮和兩家公司先後簽訂虛假的合伙經營協議,為了讓協議看起來更真實,它的落款時間是2007年。隨後,陳偉榮把資金打入這兩家公司,錶面上看,陳偉榮確實已經出資了。
  餘乾壽又瞄準了代建公司。經過一番努力,一名叫李正西的人順利獲得了新橋大廈、新橋商貿大廈工程承建權,背後則是他承諾,以分紅形式給餘乾壽好處費。
  比起不知情的村民,整個安置房的建設,村幹部多少知道一些內幕。餘乾壽自然也有辦法,“堵住”他們的嘴。2009年,甌北一帶房價大漲,村幹部心理也漸漸不平衡起來。
  看準時機,餘乾壽悄悄地分別和村幹部打招呼,說在建設安置房這件事情上,為了報答他們的辛苦,和田公司準備了12套房子,以40萬元的成本價“賣給”他們。
  當時的市場價,早已遠遠高於這個價格。村幹部心照不宣,暗地裡到和田公司,辦好手續,隨後將房子轉賣掉,大賺一筆。
  整個局做好後,餘乾壽開始大進橫財:通過陳偉榮,分別拿到投資“分紅”1475萬元和1044萬元,還先後兩次從李正西處獲得好處費400萬元。
  然而,局做得再好,“既然走過,必然留下痕跡”。2011年8月,新橋村村民向有關部門反映,有百餘套安置房被村幹部和代建房地產開發公司以成本價瓜分,引起媒體廣泛關註。
  後經多方調查,餘乾壽費盡心機做的局,被一一戳穿,真相終於水落石出。檢察機關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同時,加強追贓工作,通過查封、凍結、扣押涉案嫌疑人的房產、銀行存款和汽車,至今已追回經濟損失5000萬元。
  等待餘乾壽的,將是法律的懲罰。
  專家觀點
  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院長李安: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,村級組織事務覆蓋面越來越廣,但村民自治管理村務的能力沒有得到提升,而且村級組織的制度並不健全,這些都使得村官容易產生腐敗。要解決村官利用權力自肥,應該從完善鄉村治理結構著手,進一步推行重大事務的決策公開化,增加村一級財務公開、事務監督的具體監督程序,此外,還要利用好村民監督委員會的職能,逐步培養村民的自治管理能力,從源頭上杜絕村官腐敗。(記者 黃宏)來源:浙江日報
(編輯:SN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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